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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报送单位】: | 2009-10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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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局纪委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学习借鉴有关反腐倡廉工作方法和经验,结合实际,对2003年局纪委印发的《实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暂行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于9月27日下发了《市地勘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》。《办法》共19条,从目的、原则、方法、要求等方面对廉政谈话制度的具体实施进行了详细规定,不仅进一步规范、细化了廉政谈话制度,还创新了谈话内容,将原有的三种谈话类型增加到五种,即:提醒谈话、任职谈话、信访谈话、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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